3月19日,省民政廳印發(fā)《關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的通知》(豫民明電〔2020〕28號),要求各地民政部門采取六項措施,扎實做好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。
一是強化責任落實。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堅決杜絕麻痹思想、厭戰(zhàn)情緒、僥幸心理、松勁心態(tài),繼續(xù)嚴格落實“外防輸入、內(nèi)防擴散”的策略,毫不放松抓緊抓實抓細清明節(jié)祭掃期間殯葬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。進一步壓實殯葬服務機構防控主體責任,強化應急值守,落實崗位責任,科學制定清明期間祭掃工作方案,既充分考慮群眾祭掃需求,又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。
二是強化分區(qū)分級差異化防控。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按照“突出重點、統(tǒng)籌兼顧,分類指導、分區(qū)施策”的工作要求,實施分區(qū)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。疫情防控風險較高的,暫緩開放殯葬服務機構祭掃服務,暫停組織集中祭掃、集體共祭等集體性活動。疫情防控風險較低的地區(qū),對骨灰安葬(安放)高度集中的場所、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服務項目,可先不開放或延后開放;對具備開放條件的,可提供限制性祭掃服務,科學合理設置各殯葬服務機構及祭掃場所承載量,采取網(wǎng)上預約、短信提醒等手段,做好祭掃人員流量關口前置管控;對易造成人員聚集的殯葬服務場所入口及周邊強化引導管理,增配人員加強祭掃服務引導和機構場所巡查;嚴格落實防護防控措施,防止交叉感染。
三是強化消防安全。要求各地民政部門牢固樹立安全發(fā)展理念,加強對公墓、殯儀館等祭掃場所和民辦殯葬服務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。對重點部位、重點環(huán)節(jié)、重點場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,從源頭上消除火災等安全隱患。積極配合森林防火部門做好野外祭掃用火管理,嚴防發(fā)生山林等火災事故。
四是強化服務保障。暫停祭掃服務的地區(qū),對相關殯葬服務機構或者祭掃場所(區(qū)域)進行封閉式管理,盡可能提供網(wǎng)絡祭掃、代祭服務、敬獻鮮花、掛黃絲帶和寄心語卡等簡約文明的替代性服務。優(yōu)化殯葬服務流程,加強服務人員配備和防護物資保障,確保安全服務、優(yōu)質(zhì)服務。規(guī)范喪葬、祭掃用品銷售及殯葬服務收費管理,嚴厲打擊借機哄抬物價及殯葬中介機構人員違規(guī)承接殯葬服務、強買強賣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
五是強化宣傳引導。要求各地利用主流媒體和新興媒體,采取公告、倡議書、公益短信等形式,推行家庭追思、網(wǎng)絡祭掃、書寫寄語、敬獻鮮花等文明祭掃方式。充分發(fā)揮黨員、干部帶頭作用,加強殯葬管理法規(guī)政策宣傳,倡導尊重生命、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。
六是強化組織保障。要求建立健全黨委政府負責人牽頭,民政、公安、交通、林業(yè)、市場監(jiān)管等部門密切配合的應急處置機制,加強殯葬服務機構內(nèi)外交通疏導、現(xiàn)場管控、秩序維護、疫情防控以及規(guī)范祭掃用品銷售、服務收費等行為。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成立清明期間祭掃工作專班,明確分工、落實責任,指導督促殯葬服務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掃安全保障工作。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選擇非實地祭掃、分時錯峰祭掃等多種方式,倡導尊重生命、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。要求各殯葬服務機構落實崗位責任,加強防控培訓、應急演練等工作,做到科學防控,守護好服務對象安全。